为了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促进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,提高决策质量,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求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,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 第 713 号)和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)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连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如下:
一、制定或修改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。
二、制定《连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》。
三、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方案。
四、制定或修改重大安全生产、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五、作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决定、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六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本机关认为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。
连州市应急管理局
2022年8月15日